《西游记》和佛教文化
时间:2016-11-04 来源:未知
《西游记》是佛教文化民间化的重要经典。
不少杂文家已将《西游记》看成笑料。不是吗?孙悟空大闹天宫,谁都降不住他,可是,在他进编了以后,一个大官的侍者都会让他无可奈何,说明了什么?说明孙悟空学乖了,知道有背景的不能得罪,不能凭着一己之力耀武扬威,该低头时要低头,该请示时要请示,要充分突出领导的重要性。还有,更直接的是,有背景的妖怪都被接走了,只被骂几声不疼不痒的“孽障”,而没背景的妖怪可都是被毫不留情的打死了。这就是活生生中国现实的反应。
我记得佛教中有一个舍身喂虎的故事,所以我一直想,如果虎成了妖,佛陀是否还会舍身?我想会的,因为人是人他妈生的,妖是妖他妈生的,佛家普渡万物,应该一视同仁。可是,在《西游记》中,那些妖怪的要求无非就是吃唐僧的一块肉,为什么唐僧不能发扬大无畏的舍己为人精神,割下身上的一块肉,普渡各界妖魔鬼怪?
当然,这是说笑,妖怪就是妖怪,是恶的象征,是必须剿灭的,是无法原谅的“玷污了圣母的人”。而且,唐僧理所当然的认为,只要给妖怪一块肉,妖怪是贪得无厌的,必然会吃下自己的所有肉块,而只剩下一具骷髅的唐朝和尚是无法到西天取得真经的,所以,为了伟大而宏伟的目标,只能对不起这些妖怪了——敢觊觎唐僧肉的,杀无赦。可是,我一直在想,女儿国的国王是一个好人,她只不过爱上了唐僧,这不是罪过吧?最后只愿能和圣僧一度春宵,这个要求不过分吧,也不损唐僧什么,可为什么唐僧就这样不通人情?
佛教将男女之爱视为禁区,这是一些世俗宗教的通病。色欲是诱惑,是魔鬼,在人类的幼年时期,在人类克己的前提下,色欲都是禁止的,古今中外皆然。可是,在中国,明朝晚期色情文化的盛行,已经展示了破除理教提倡人性的曙光,西方文艺复兴,更是以《十日谈》等现在看来有点色情的文学巨著为起点。所以,我相信,如果吴承恩生活在明末,女儿国肯定不是一劫,而应该是一抹春色。
其实,在民间,居士是不禁色欲的,而且据传,观音在印度为男身,到了中国世俗化后变成了女身,就是为了救苦救难,满足困难青年的色欲。所以,民间的佛教文化是不禁色欲的。而高僧,为什么会禁色?是因为爱的牵挂吗?色欲有时可以与爱分开的,病态的禁锢自己,只能造就病态的高僧。不吃肉,可以理解为不杀生,而色欲是没有害处的。
其实,佛教的真谛,是劝人向善,而《西游记》中打打杀杀的暴力,其实是佛教思想的反动。所以,我更欣赏济公,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,甚至春宵一刻值千金,过了春宵思佛祖,只要与人为善,其他的神马都是浮云,这才是佛教的世俗化。在这个意义上,《西游记》与佛教无关,只是个小儿科的神话小说。